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1. 參加者向主辦單位提供之個人資料,只會用於處理與本活動直接相關及購買保險的用途;
  2. 根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而予以通告資料的實體為資料的接收者;
  3. 根據第 8/2005 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規定,當事人享有查閱權及更正權,如需行使有關權利,可以書面方式向澳門基金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