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4/08/2017
8.23風災特別援助計劃一《醫療慰問金》
合資格澳門居民請於8月31日前登記,並於完成醫療程序後,於10月31日前向本會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銀行帳戶資料副本、醫院開支單據正本)。
本會將透過向仁伯爵醫院、鏡湖醫院或科大醫院核對申請人在澳因風災受傷的資料,向符合因風災受傷的人士發放上限澳門幣3萬元的醫療慰問金。
申請已結束
8.23風災特別援助計劃二《家居修復援助金》
合資格人士請於9月30日前登記,並於12月30日前向本會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包括:業權人或其代表身份證明文件副本、業權人或其代表銀行帳戶資料副本、工程報價單及收據(自僱人士需提供M/7格式收據)、家居門窗損毀或家居受海水倒灌影響的證明文件(如:照片/短片)和修復後的證明文件(如:照片/短片)、倘業權人或其代表為法人代表必須提交法人註冊成立的法定文件、倘業權人或其代表委託第三方代表申請必須提交相關授權文件。
本會將根據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向符合受災情況的住戶發放上限澳門幣3萬元援助金。
申請已結束
更多消息:
家居修復援助申請12月30日截止 澳基會籲及時按規範如實申報 07/12/2017
醫療和家居援助金加快發放 澳基會呼籲如實規範申報 28/09/2017
澳基會組專業評估及核查團隊 加快審批《家居修復援助金》 13/09/2017
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通過風災援助計劃撥款 31/08/2017
澳門基金會全力啟動“8.23風災特別援助計劃” 25/08/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