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一、“2013年港澳大學生內地文化實踐活動”(簡稱《文化實踐》)內容
1. 目的:協助高等院校的在校學生到內地文博機構進行實習,汲取工作經驗和擴展視野,以助將學習知識與實際工作相互印證。
2. 主辦單位: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區聯絡辦公室文化教育部、文化部港澳台辦、澳門基金會。
3. 對象:本澳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學位的在校學生。
4. 實習名額:40名。
5. 實習期限:2013年 6 月 18 日至 7 月 21 日安排實習生到內地實習機構實習。
6. 實習形式:實習生在內地文博機構進行實習,而實習生與文博機構並無建立僱傭關係,且雙方無須向對方支付有關實習或培訓的任何費用。
7. 實習地點:北京的文博機構。
8. 實習職位:由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區聯絡辦公室文化教育部聯繫及組織北京文博機構提供實習崗位,文博機構包括:中國國家博物館、中國美術館、故宮博物院、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魯迅博物館、梅蘭芳大劇院、中國科學技術館、宋慶齡同志故居、首都博物館、北京自然博物館、北京天文館、中華世紀壇世界藝術館、中國現代文學館、電影博物館、國家圖書館。
9. 住宿交通報銷:每名實習生可申請上限不超澳門幣8,000元之交通住宿報銷費用(憑收據實報實銷)。
10. 申請日期:2013年 4 月 16 日至 5 月 3 日,於 5 月 24 日前公佈申請結果。
二、參加人士須知
1. 有興趣參加《文化實踐》的人士,必須填寫“2013年港澳大學生內地文化實踐活動參加表格及履歷表”(表格01),並在填妥後將有關表格交回澳門基金會。有關《文化實踐》的所有表格均可在澳門基金會www.fmac.org.mo計劃專題網頁內下載。
2. 參加人士在填寫參加表格前,可參考澳門基金會計劃專題網頁公佈的內地實習職位,以搜尋適合自己的實習職位。
3. 實習生在確定實習及往返實習地點的安排前,實習生務必購買有關保險,並向有關的保險公司瞭解購買的保險所提供的保障範圍。
4. 實習生須自行辦理及查核其澳門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即回鄉卡)/旅行證件/入境簽證,以確保能合法地進入內地並接受實習。
5. 實習生應在前往內地實習前,明確自身身體健康可以應付有關實習工作。
6. 《文化實踐》交通住宿報銷的發放是透過澳門的銀行進行,實習生需提供在澳門銀行開設的澳門幣戶口資料,以便主辦單位發放交通住宿報銷。
7. 到內地實習的交通安排,由實習生自行安排。
8. 主辦單位將為實習生聯繫住宿地點,費用自理。
三、甄選實習生
1. 主辦單位將按學業成績甄選實習生,並考慮實習生之學習專業與實習職位之關聯性作考慮,如同一職位多出一人申請,則先以上述條件選取候選人後以抽籤決定合適人選。如有入選者在實習開始前因故退出,則由排名靠後之候選人替補。在實習機構確定實習生的名單後,主辦單位安排有關實習生簽署“參加實習承諾書”(表格02),以確認同意遵守相關的規則及要求;之後主辦單位安排實習機構與實習生共同簽署“內地實習協議書”(表格03),而澳門基金會將在該協議書上加簽以確認。
2. 為協助實習生作實習前準備,在簽署“內地實習協議書”後,將安排工作會議,以瞭解出發前的準備。
3. 實習機構將按照已確認的培訓計劃為實習生提供在職培訓,如培訓計劃需作出修改,將向澳門基金會提出,同時,實習機構亦協助實習生適應內地工作環境和掌握工作的技巧和實務。
4. 在實習生完成實習後,實習機構將向實習生發出“實習證明書”(表格04),有關證明書可在澳門基金會網站計劃專題網頁內下載。
5. 如實習機構或實習生擬提前終止實習計劃,請按“內地實習協議書”的規定通知對方及澳門基金會,填寫並共同簽署“終止實習通知書”(表格05)後,由實習機構交澳門基金會。
6. 澳門基金會與實習機構設有支持熱線,以協助實習生在內地遇上緊急事故時可得到及時所需的支持。
7. 如實習生無故缺勤及實習機構未能與該實習生取得聯絡,實習機構將通知澳門基金會,以便作出需要的跟進及協助。而澳門基金會亦會與實習機構的聯絡員保持聯繫,以便在有需要時可提供適當的支援。
四、報名、公佈及取錄日誌
• 2013年4月16日-5月3日,填寫“2013年港澳大學生內地文化實踐活動參加表格及履歷表”(表格01)
• 2013年5月24日前公佈獲選名單
• 2013年5月24日-5月29日,獲選實習生提交“參加實習承諾書”(表格02)及“內地實習協議書”(表格03)
• 2013年5月29日,“2013年港澳大學生內地文化實踐活動”活動預備會
• 2013年6月17日到北京報到
• 2013年7月15日-7月19日,實習機構填寫“實習證明書”(表格04)
• 2013年8月1日-8月10日,實習生提交交通住宿報銷單據
• 一旦有需要時,填寫“終止實習通知書”(表格05)
五、必遵規定
1. 實習生必須遵守實習企業的員工規則、內部要求及內地的相關法律。
2. 在實習生完成實習期後,實習機構會向實習生發出“實習證明書”。
3. 實習生須在實習完結後兩星期內,向澳門基金會提交交通住宿報銷單據,逾期將不獲發交通住宿報銷。
4. 在一般情況下,實習生應盡力遵守實習協定及完成所簽訂的實習期限。如實習生擬提前終止實習,須按“內地實習協議書”的規定通知實習機構及澳門基金會,且立即處理現有住宿的善後安排,同時,並與實習機構共同簽署“終止實習通知書”。
5. 實習生如因個人原因提前結束實習,只可以按比例獲發交通住宿報銷;工作不滿十日(含十日),獲報銷交通住宿澳門幣1,000元;工作不滿二十日(含二十日),獲報銷交通住宿澳門幣3,500元;工作不滿三十日(含三十日),獲報銷交通住宿澳門幣6,000元。
六、查詢
澳門基金會
地址: 澳門新馬路61-75號永光廣場7-9樓澳門基金會教科文中心
電話: (853)87950911,(853)87950909
傳真: (853)28727057
電郵: unesco_info@fm.org.mo
網頁: www.fmac.org.mo
2013年實習文博機構職位情況表
序號 | 機構名稱 | 崗位及要求 | 網址 |
1 | 故宮博物院 | a、古書畫部:需自備電腦,具有較強中文認讀、打字能力,有一定古文基礎; b、紫禁城出版社:具有較強中文運用能力; c、圖書館:具備中英認知能力。 | |
2 | 中國國家博物館 | a、外事相關:英語專業; b、文物登記、搬運:文博歷史專業; c、圖書登記、整理與上架:歷史文博專業; d、資訊與電腦相關:資訊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分析與設計。 | |
3 | 中華世紀壇世界藝術館 | 工作內容:展覽部策劃、設計、宣傳; 要求:平面設計、藝術、藝術教育、文博類專業為主,外語能力強,文字水準高。 | |
4 | 魯迅博物館 | 工作內容:中文講解、資料整理、展覽設計等; 工作要求:最好為中文、歷史等社科專業,普通話較好。 | |
5 | 梅蘭芳大劇院 | a、市場企劃:能熟練使用國語,通法律學(合同法、票據法等),有一定企業管理知識性別不限; b、舞美設計;能熟練使用國語對話,有一定舞臺知識; c、劇場管理:女身高160CM以上,男身高170CM以上,性別不限。 | |
6 | 中國科學技術館 | 結合展品進行科普知識講解,為觀眾提供諮詢與答疑服務。 要求:具備中級或中級以上普通話水準,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以自然科學類專業(如物理、化學、機械、英語、歷史專業)為主;身體健康,能適應長時間站立的工作方式。 | |
7 | 宋慶齡同志故居 | 工作內容:中文講解、資料收集、文史檔案研究、時代小先生活動社會調研、時代小先生英文培訓、英文資料翻譯; 要求:專業不限,表達、文字撰寫、英文能力較好者優先;時代小先生英文培訓和英文資料翻譯均需英語水準較好者。 | |
8 | 首都博物館 | 工作要求:最好為英語、歷史、文學、旅遊管理等專業。 (開放管理部、社會教育部和展覽部) | |
9 | 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 | 對歷史文化有濃厚興趣。 | |
10 | 中國美術館 | a、藝術檔案管理:文學專業; b、文化產業:市場行銷專業。 | |
11 | 北京自然博物館 | a、科普部:科普活動的策劃與執行。社會學、教育學文科生優先; b、科研部:生物學背景或電腦專業,標本照相,文獻錄入,繪圖;整理文獻,中英文翻譯。 c、標本部:標本整理(鳥類、古生物、植物、昆蟲)。工作認真仔細,簡單的操作電腦或書寫工整。 | |
12 | 北京天文館 | a、網站採編:專業不限; b、文案(古觀象臺):中文或歷史等專業背景優先; c、劇場技術、場務工作人員:專業不限。 | |
13 | 中國現代文學館 | 徵集編目部:具有版本目錄學常識;有編目圖書和徵集作家資料的經驗。 | |
14 | 中國電影博物館 | 工作內容:服務接待、展廳管理員、場務服務員、課題調查員、互動專案服務員; 要求:具備中級或以上普通話水準,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一定活動策劃能力;電影、文博、教育等專業更為合適;能夠長時間站立;課題調查員崗位需要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夠熟練使用SPSS等資料統計分析軟體。 | |
15 | 國家圖書館 | a、古籍館:古籍編目資料錄入,文史專業;造冊和帳本錄入,細心負責; b、參考諮詢部:到館讀者接待工作,文史學或電腦專業;資訊檢索,大學本科; c、中文採編部:ISSN工作輔助,英語專業。 | |
備註 | 注:各實習機構有可能根據實際情況對具體實習崗位進行調整 |